安徽淮北市农村低保标准由860元提高到1000元
发布时间:2009-07-21
人民网安徽视窗讯 今年以来,淮北市农村低保工作坚持应保尽保、按标施保为目标 ,以规范化管理为主线,从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科学创新三个层面上开展工作,着力实现高效救助、科学救助、公平救助。
为保证提标扩面工作顺利实施,淮北市明确了“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各级民政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坚持在认真核算收的基础上,抓好民主评议,其中非村干部代表不少于三人。乡镇干部包村干部参与民主评议,并对民主评议结果负责;坚持分类施保、突出重点、差额救助的原则,将救助对象分为三类进行救助,一类人员为三无人员年人均补差金额为1000元;二类人员为因家庭主要劳力死亡或一二级残疾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因大病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常年困难的家庭、因子女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负担重的家庭,给予重点保障;三类人员为其它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家庭,据实补差。各县区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切实抓好农村低保动员、审核、审批工作。在保障对象确定上,做到一个“细”字;在救助标准确定上,做到一个“准”字;在审批上坚持“一评三审三榜”原则,做到一个“严”字;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一个“好”字;在工作落实上,做到一个“实”字。切实做到了农村低保公平、公正、公开。
审批显示,2009年淮北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2983人,比2008年增加4459人,保障面提高到3.54%,比2008年提高0.44%,保障标准由860元提高到1000元,保障标准提高了16.3%,全年将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000多万元,增加近450万元。目前,淮北市农村低保工作已经开始发放。(吴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