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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粮食安全新标准2013年6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13-02-05

   接轨国际的中国的食品安全新标准体系——国标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终于于近日由卫生部正式推出。2013年6月1日,新标准将全面实施。

  修订后的新的GB2762中,中国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公布的限量指标基本一致。

  新的GB2762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卫生部门就此指出,这标志着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基本完成。

  国标GB2762的修订工作中,也涉及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1月28日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举例称,在2012年的铬问题胶囊事件之后,相关部门重新评估了食品中铬限量指标,也多次讨论了稀土的管理措施和限量。

  本着风险评估的原则,部分污染物的限量经调整后变得更加严格,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首席专家吴永宁介绍,多氯联苯的限量就从旧国标GB2762-2005版标准中的2.0毫克/千克修订为新标准中的0.5毫克/千克。

  吴永宁表示,污染物的限量标准不会完全与国际标准相同。制定污染物标准时,污染物总耐受量是采纳的国际数据,而中国人膳食结构和国外不一样,中国人通过食物摄入污染物的量也与国外不同。

  例如,根据中国人的膳食结构,新GB2762对大米镉污染进行严格规定。吴永宁介绍,国际标准是0.4毫克/千克,而中国标准是0.2毫克/千克。关于大米镉限量的争论持续了两年,国内方方面面很多不同意见,但新国标还是维持在0.2毫克/千克,比国际标准严格。

  这是因为,大米是中国居民膳食镉的主要来源,控制大米镉含量几乎能控制二分之一的镉膳食暴露。2005年发布的污染物限量标准中,中国大米镉限量严于CAC和部分国家规定,根据现有研究结果,新标准维持了原标准的限量规定。

  此外,中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

  同时,也不是所有的污染物都要求制定限量,吴永宁表示,有公共卫生意义的污染物需要制订,即通过某种食物摄入该污染物的量达到耐受量5%以上的食品中污染物,这些原则都是公开透明的。

  根据国标定义,食品污染物是指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国际上通常将常见的食品污染物在各种食品中的限量要求,统一制定公布为食品污染物限量通用标准。

附件:GB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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