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苏氨酸通过欧洲食品安全性评估
发布时间:2016-08-18
2016年7月26日,欧盟委员会公布(EU)2016/1220号条例,批准了包括梅花在内的全球仅6家企业的苏氨酸产品顺利通过欧洲食品安全局 (EFSA) 组织的安全性评估。
这无疑是对梅花苏氨酸产品的充分肯定,必定会对我司未来在欧盟的出口格局产生积极影响。
据了解:这一条例还明确了评估后苏氨酸产品的过渡期管理办法:
2017年5月16日后将不再进口未通过注册的苏氨酸产品用于预混料;
2017年8月16日后将不再进口未通过注册的苏氨酸产品用于食用动物饲料;
2018年8月16日后将不再进口未通过注册的苏氨酸产品用于非食用动物饲料。
在上述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未通过安全性评估的企业将不能继续对欧盟出口苏氨酸,直至其通过欧盟组织的安全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