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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5-18


 

发改经贸[2006]8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物价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今年初,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鉴于目前小麦上市季节已临近,为做好今年小麦收购工作,稳定小麦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给你们。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预案的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小麦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doc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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