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21
国粮财〔2006〕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配合粮食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经商财政部,我局结合粮食业务特点,对粮食企业所涉及的一些特殊业务的核算内容进行了必要补充,制定了《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