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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21

  国粮财〔2006〕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配合粮食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经商财政部,我局结合粮食业务特点,对粮食企业所涉及的一些特殊业务的核算内容进行了必要补充,制定了《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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