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与东盟农业合作取得重要成果
即将举行的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业专题展是新内容之一。农业合作居中国-东盟十大合作领域之首。广西作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的前沿,依托于自身的地理优势和农业优势,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10年如期建成的背景下,努力推进与东盟国家的农业合作,前景广阔。
双方农业合作取得了重要成果
进入21世纪,中国与东盟的农业合作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第五次领导人会议把农业确定为面向21世纪双方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2002年11月,中国农业部与东盟秘书处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与东盟开展了全方位的农业交流与合作。中国-东盟农业“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大部分农产品实行了零关税。中国已经与柬埔寨、印尼、老挝、缅甸、菲律宾、泰国、越南和马来西亚8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农业合作协定或谅解备忘录。
在过去几年中,广西与东盟国家在农业方面的合作已经取得重要成果。2008年,广西自东盟进口农产品3亿美元,出口农产品4.3亿美元。2005年至2007年,广西各地共引进农业招商项目396个,总投资额161.08亿元人民币。泰国的糖业公司早在前几年就与广西崇左市合作,建立了东亚糖业集团,为广西糖业重组作出了贡献。新加坡威尔玛公司选择与广西防城港共同投资组建防城港大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合作相当成功。前些年,广西与越南、老挝等国农业部门签署了双边农业合作备忘录,与菲律宾建立了农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广西农业部门到越南、柬埔寨、老挝、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参与承担各种农业项目的规划和建设。目前,广西的杂交水稻已在越南大面积推广种植。这些都说明广西农业对接东盟处于不断提升的态势。
从2004年起,自治区农业部门先后派出近10多个代表团访问越南等东盟国家,并邀请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菲律宾等国农业部代表团考察访问广西,相继与越南等东盟国家就农业开发、农业技术交流、农产品贸易及技术培训等方面达成并签订合作协议,其中一些项目已全面启动。如广西华亚金桥公司承担的老挝果蔬新品种试种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04年实施;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越南和缅甸进行的中国杂交玉米14个品种将有望正式进入越南国家品种目录;2006年12月,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总站与老挝国际贸易服务公司签署了《合作发展桑蚕业意向书》,2007年8月,该推广总站应邀派出两位桑蚕专家赴老挝进行技术指导,并在老挝建立了两个桑树苗圃基地。果蔬零关税实施几年来,广西口岸东盟水果进口年均递增35%。继巴西之后,东盟已经成为广西第二大农产品贸易伙伴。长期以来,广西在农业方面逐渐形成了水稻免耕抛秧、奶水牛培育等具有特色的先进农业技术,并通过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逐渐加大向越南、印尼、菲律宾等东盟国家的输出。
2009年5月,广西开始携手国内大型科技企业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合力打造“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区”。相关人士认为,中国与东盟在农业科技合作方面具有良好基础和广阔前景,而此次广西与同方的合作,将充分发挥广西的区位、资源等优势以及同方在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为中国与东盟开展农业科技合作搭建一个展示、交流、合作的平台,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双边农业合作。
推进双方农业合作的若干建议
广西是我国最靠近东盟的省区之一,与东盟国家在气候、资源、经济结构上具有较大的类似性和互补性,而且,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广西与东盟的农业对接已有了一定的基础,可谓天时、地利、人和,目前正处于农业合作的极佳状态。推进广西与东盟农业合作包括多方面,当前应抓好如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广西与东盟农业贸易合作。从农业结构上看,广西和东盟农业发展具有互补性。从经贸关系上看,广西与东盟农业合作存在战略机遇。东盟国家的农业资源条件优越,具有发展农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这些国家盛产橡胶、棕榈油、咖啡、椰子等热带作物,林业资源十分丰富,大米、木薯、棕榈油、橡胶、咖啡等产品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这与广西的农业发展形成了互补。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如期建成,届时,广西与东盟的农业合作贸易将更加畅通。因此,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双方农业合作,是双方的共同需要。
二是加强双方农业科技合作。正如前面所说,广西有许多农业技术成果和实用技术特别适用于东盟国家。近年来,广西通过稳步实施农业试验示范推广、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积极促进农业关键技术合作、深化农业技术方面的合作、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着力培养农业技术骨干队伍等一系列的措施,实现农业科技对东盟国家的输出,解决当地的不少农业技术方面的瓶颈,促进当地农业经济技术的发展。推进双方农业技术交流合作,方式包括举办研讨会、考察、讲学、访问、座谈及服务团、调查、试验、合作开发,涵盖主题相当广泛,包括生产、加工、运销、贸易、推广、农民组织、病虫防治等。
三是农村的再生能源合作。我国与东盟各国都面临着如何发展本国的可再生能源问题,这为广西与东盟可再生能源的区域开发合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广西与东盟同处热带、亚热带,气候条件相似,除新加坡和文莱外,东盟各国与我国一样,农村一般都以薪柴、秸秆为主。大量林木和植被的砍伐,使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可再生能源开发领域,广西与东盟各国各有侧重,这为今后区域性合作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广西研究推广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与管理模式,可移植于东盟各国,通过适当技术改进,即可广泛应用。广西的沼气入户率居全国首位,综合效益显著,沼气池型和综合利用成套技术处于全国先进地位。因此,沼气是广西与东盟国家最具合作潜力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在已有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展示交流合作、技术培训、援助建设、技术输出合作等手段,利用广西沼气综合开发利用的优势,可以促进广西与东盟农村再生能源合作,为双方的农业合作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四是加强双方农业投资合作。2009年8月25日,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在曼谷举行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的签订将为广西与东盟的农业投资合作提供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对鼓励广西农业企业“走出去”将起到促进作用。广西可用自己的农业科技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与东盟国家的农业投资合作,着力提高对东盟的农业投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