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干预措施要慎用 应适可而止
邓聿文(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11月的最后一天,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表示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不是向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回归,望社会各方面能够正确看待。同时强调,目前还 没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由发改委态度之郑重其事,显见其感觉到了社会对此前以国务院名义发出的稳定物价的通知中所提出的必要时对重要 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啧有烦言。
政府可否用行政手段干预物价?理论上说,当然可以,但一般只限于价格失控或恶性通胀这种特殊情形。根据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作为市场最重要的调节 工具,在市场经济下,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均应通过市场自身的方式来确定,换言之,也就是以供求关系来调配社会资源和平衡商品及服务的价格。只有当一个市场不 能产生竞争价格时,才需要政府对该商品和服务实行价格管制。就此而言,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更像是在市场手段穷尽后迫不得已才运用的“最后一招”。
问题是,现在到了物价失控或恶性通胀这种极端的时候吗?显然还没有,所以发改委才表示目前没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但这句话的 潜台词是发改委已经做好了价格管控的预案,而且也不排除在个别地方或对个别商品与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否则,发改委没有必要在公告中为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进行辩护。发改委的理由有三条:前两条一为干预之目的,一为干预之法律依据,第三条则强调行政干预不会改变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定价的自主权,不会影响企业 的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并用了2003年“非典”时期对部分中药材和消毒用品价格,以及2008年初对少数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临时干预为证。
前两条理由不谈,看看第三条,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要不改变企业定价的自主权,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前提是被政府管制的商品和服务只是有限的几 种,且时间不长,若管制的商品和服务达到十几、几十甚至上百种,或者管制的时间超过一年半载,要说不影响企业定价和生产经营,很难。因为管制本身是以市场 物价失真为代价,企业通常对价格管制的一个直接反应就是减小生产,或者以劣充好。这样就会扭曲市场的供需信号,从而不能很好发挥价格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供需失衡的结果,是人们有钱也难已在市场上买到商品,因而最终将不利于受通胀影响较大的低收入人群。到了这一步,等于表示价格干预的失败。当然,现实中政 府可能不会到此就会解除对物价的干预。
以此来考察上述两次价格临时干预的案例,会发生一好一差。03年“非典”来势凶猛,对中药材和消毒用品的需求骤增,从而导致它们的价格暴涨,在 这种情况下,为抑制“非典”疫情的扩散,彻底解除这一新型传染病对社会造成的恐慌和威胁,政府对部分中药材和消毒用品价格进行管制是明智和必要的,而且这 次管制随着“非典”疫情的消散,时间也不是很长。事后证明这是一次成功的价格干预。
08年初实行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其效果则比不上这次,当时规定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 六种重要商品须进行提价申报和(或)调价备案。管制的商品种类虽不多,但都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是生活必需品。促使政府管制这六类商品的两个最突出因 素,一是覆盖大半个中国的雪灾,一是临近春节。两者叠加,使得当时的蔬菜、食品和油气价格有大幅度的增长,从这个角度说,也确有必要对一些重要商品的价格 实行临时干预。
但问题在于,上述两个因素都是短期因素,持续时间不过半月左右,而此次对物价的临时干预,时间竟然长达10多个月,直到11月,美国次贷危机爆 发,波及到中国,才解除管制。尽管在这10个月中,物价特别是农产品和大宗商品的价格,涨势也很厉害,但已不是由上述两因素引起的供求短缺而导致的上涨, 而是另外的原因。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主要是受国际市场输入型通胀的影响;农产品和食品的价格上涨更多可视为一种恢复性上涨,这种上涨本质是对长期以 来资本边际报酬率过高、劳动和土地的边际报酬率过低的一种纠偏。因为虽然政府在前几年减免了农业税,并对种粮、养猪、农机购置等进行了一些补贴,这在一定 程度上增加了农民增产增收的信心,但由于种子、化肥、农药、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普遍上涨,使农民种粮成本大幅增加,再扣除机械作业费、用工成本等,农民种 粮收益增幅实际很低。因此,农产品和食品价格的上涨,虽有流通环节的因素,上涨的收益也大部分被流通环节的商家和企业截走,农民实际所得有限,但总比农产 品价格不涨甚至下跌要好。
然而,政府将这几类涨价因素混在一块,从而把本来是短期的价格干预延长为对物价的管制,从此角度说,这次价格临时干预应该是失败的。或许正基于 这个教训,发改委今次才作出目前还不必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表态。因为今年以来的物价上涨,无论从原因还是涨势看,跟08年有着惊人的相似,也是由于超 发货币、自然灾害、输入性通胀等因素造成的。从蔬菜和食品来说,则还包括生产经营成本增加、蔬菜消费需求上升等原因,当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游资炒作现 象。但我们依然可以把农产品价格的新一轮上涨,看作是一种恢复性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产品价值的理性回归。
对农产品和食品来说,它们都是消费刚性最大,弹性最小的商品,而且对储藏条件和保质期的要求很高,既不方便投资,也很难长时间进行投机。因此, 从一个较长时段看,它们的价格是不能够依靠行政管控压下去的。放开而不是管制价格,让价格信号指导农户和企业的行为,他们才会把资源投向到涨价的领域,增 加涨价商品的供应,实现供给和需求的新平衡,从根本上消除通胀的压力。所以,解决农产品和食品价格上涨的最好办法,是厘清炒作上涨和趋势性上涨等不同情 况,改进价格调控政策,分类调控,通过价格引导、利益驱动,结构性的引导投资,加大对这类产业的投入,同时完善食品涨价与贫困户补贴挂钩政策,以确保城乡 居民生活水平不下降。
如上所述,长期看,农产品和食品价格还会继续上涨。因而,对“高物价时代”的到来,民众要抱着一份平常心主动去适应;另一方面,政府应通过适当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养老金标准、低保补助标准等,加大公共服务的力度,使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生活必需品的上涨而降低。最次的就是采取强制限价的办法 去应对通胀。稳定价格的根本途径还在于发挥市场的作用,发展生产,增加市场供给。所以,对于政府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原则上要慎用,适可而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