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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银行受国家支持 将成农村发展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0-12-07

      所谓“粮食银行”,具体而言,就是指储粮户(农民、粮食经营者、粮食加工企业、消费者、粮食储备商等)将暂时闲置的粮食存放于“粮食银行”,自己拥有粮食的所有权,而将其使用权以定期、活期等形式交付“粮食银行”,让后者经营(借贷或直接投资),如加工、贸易等,从而盘活粮食资源,在粮食的流动和周转中获得粮食的增值效益,这部分效益即为“粮食银行”的利润和储粮户的利息。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发布《关于加快转变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国家将积极支持粮食企业扩大仓储能力,继续组织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发展适合大农户的粮食仓储物流模式和技术,积极支持“粮食银行”等新型粮食仓储流通业态发展。

      自2006年,我国第一家正式挂牌的“粮食银行”在江苏太仓开门纳客后,陆续有“粮食银行”在全国各产粮大区落户。这种以粮食企业为载体,把农民利益与企业利益、生产者与经营者联系在一起,把粮食这一特殊商品与现代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结合起来的经营模式,被誉为又一次大胆的制度创新。

      而在今年11月初,德国波恩大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农经学会前主席约赫姆·冯·布朗也曾提出,为应对当前的全球粮食价格危机,保证粮食安全,降低粮食危机对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冲击,建议采取新的行动,预防粮食价格的波动,其中包括开放的贸易、适当的市场机制以及建立类似于中央银行的“国际粮食储备银行”。建立“国际粮食储备银行”这样的专门机构,将有助于应对和抑制粮食价格的剧烈波动。

      主要集中于南方各产粮大省的“粮食银行”始于2006年,据当年国家粮食局发布的农村储粮抽样调查显示:由于储粮设施简陋,方法不科学,我国农户储粮损耗惊人,损失率在8%到10%,每年粮食损失量高达150亿至200亿公斤。这一数字不仅相当于有着“北大仓”之称的黑龙江垦区粮食总产量的1.5 倍至2倍,折合金额更是高达180亿至240亿元人民币,粮食资源浪费严重。 2006年末,我国第一家粮食银行在江苏挂牌营业。

      那么,“粮食银行”又是怎样为“储户”服务的呢?“粮食银行”提供免费的存储服务,农民把粮食存入“粮食银行”后,不仅安全放心,而且较好地解决了农家日常粮食储藏保管等方面不科学和占地等问题,从而构建了粮食系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相关服务也更有效保障了农户的种粮积极性。据易裕粮食银行行长周元勋介绍,粮食储户在享受保障性存粮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在粮价波动的情况下,粮食银行不把粮食卖空,就不会有风险。”周元勋说, “只要粮食放在仓库里,价格再涨,都没有关系。价格低是这些粮食,价格高也是这些粮食,这些粮食照样可以加工成大米,提供给农户。但如果卖掉了,那就麻烦。 ”

      然而,高额的利润,往往会促使一些经营者的卖粮冲动。此前曾有消息爆出,江苏省一家个体的面粉厂因为过分追求利润,把农户存的小麦卖掉了,后来资金链一断,面粉厂倒闭,致使农户遭遇损失。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家粮食主管部门鼓励支持“粮食银行”发展的同时,也应该对粮食银行开办企业严格审核,严防有人打着粮食银行的幌子,套用储户粮源,买空卖空,在市场出现风险后被迫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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