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奉化市严查晚稻收购情况
发布时间:2010-12-09
2010年12月9日起至2011年1月15日,浙江省奉化市将对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在晚稻收购期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分三大块。一查收购资格,包括是否按规定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是否超过规定的3年有效期;被许可人的粮食收购资格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还符合粮食收购许可条件;被许可人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它方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被许可人委托其他人收购粮食是否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二查被许可人跨地区来我市从事粮食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有无到市粮食局备案或按规定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情况。
三查粮食收购者遵守其它经营行为规范的情况,包括被许可人是否存在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违反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它款项,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和报送有关粮食收购数据,未告知售粮者或者未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