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利用地理标志产品发展特色农业
发布时间:2009-11-20
民建陕西省委在对全省地理标志产品进行调研后,在今年的省政协全会上提交了“关于充分利用陕西地理标志产品和‘中国之乡’资源发展特色农业的提案”。日前,陕西省农业厅表示,将加强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的管理、推荐、宣传和展示工作。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也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服务引导,使更多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陕西具有独特的地理优势和悠久的农业历史,目前,全省至少有陕西苹果等16个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民建陕西省委认为,陕西应充分利用已有地理标志产品和“中国之乡”品牌形成的市场优势和社会影响,推动特色农业发展。不仅要把全省地理标志产品纳入全省的名牌战略推进计划,统一管理,重点开发,还要进行科技攻关,进一步优化产品品质,提高产品附加值。 提案提交后引起陕西省政府高度重视。陕西省农业厅表示,向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反映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情况,加强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的管理、推荐、宣传和展示工作,积极向农业部推荐上报全省农产品评优。同时,计划用3—5年时间,通过人才培养、宣传推介、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等措施,培育一批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服务引导,加大培育力度,帮助地方政府、有关企业和组织建立完善质量、标准、计量及有关体系,使更多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时推动更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为名牌产品,为发展陕西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提供更好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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