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专项资金扶持粮食精深加工企业
发布时间:2012-09-27
黑龙江将设立粮食精深加工专项资金总计1亿元,对粮食精深加工企业实施财政扶持政策,主要是为了打好“组合拳”,提高政策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从生产、流通、加工等重要环节同时发力,更好地推进黑龙江粮食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黑龙江规模以上的水稻、玉米、大豆、小麦、饲料加工企业整合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做大做强粮油及饲料精深加工产业,支持粮油饲料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和粮食收购、仓储和物流设施等建设。对列入省政府重点产业项目范围的粮食加工新建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黑龙江优先扶持的企业包括,实行“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产、购、加、销一体化,被列为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省授予“黑龙江省稻米加工园区”并挂牌,以及纳入稻米加工园区建设规划的在建企业;依托资源优势,带动力强,加工转化增值率高的骨干企业和特色企业;企业通过国家或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被列为全省粮食宏观调控骨干企业和粮油市场应急供应定点加工企业;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黑龙江名牌”、省级以上“放心粮油”、“国家绿色食品”等称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