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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12-09-28

   黑龙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对种粮大户补贴品种确定为水稻、玉米小麦大豆

   黑龙江对种粮大户主要有两种补贴方式:一是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种粮大户给予贷款贴息。对种粮大户通过省级财政与省信用联社合作,采取放大贷款措施,同时对及时足额还本付息的种粮大户给予利息50%的补助资金。这部分补助资金,既可以直接拨付给种粮大户,也可以直接与农信社结算,即由农信社对农民只收应付利息的50%,另50%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农信社。二是对种植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超级种粮大户,对其从事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贴。超级种粮大户项目补贴,针对的是种植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超级种粮大户,当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农机具购置项目、粮食生产保险项目四类。

   具体补助项目按每年实际情况,确定扶持重点,实行一年一定,原则上每户每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农业生产合作社等暂不纳入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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