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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奇在温岭开展农业法执行情况检查(图)

发布时间:2009-11-30

省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小组听取温岭市工作汇报

执法小组实地走访、查看(图中左二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奇)

执法小组实地走访、查看

  本网讯 6月10日~11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奇带队的省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小组,在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显周的陪同下,到温岭市检查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执法小组听取了温岭市的工作汇报,实地走访了该市箬横镇土地流转中心、镇农林技术推广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了箬横镇的一块标准农田,同时还走访了石桥头镇两家低收入农户。

  近年来,温岭市严格贯彻执行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2007年至今,财政用于“三农”投入(包括支农投入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投入)分别为8.44亿元、9.89亿元、10.83亿元。目前该市已完成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9.28万亩,2007年、2008年分别在石桥头镇、城南镇落实了面积为1.05万亩、3.71万亩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良好。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农技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优质农产品研发推广稳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卓有成效。

  刘奇充分肯定了温岭市的工作,强调要“发展经济,不忘农业”,要更加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技队伍的人才培养,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实现共同致富。

  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傅颂恕、研究室副主任张国强,省农业厅副厅长杨晓彤等陪同检查。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温岭日报社  作者:林应荣、周祎君、黄慧慧 责任编辑:林丽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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