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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加强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发布时间:2009-12-07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川农业函〔2009〕638号精神,资阳市切实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截止今年10月,资阳市没有一件农业行政执法复议案。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资阳市、县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四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和审查机构、法制机构,市农业局也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法规科和行政复议机构。局领导和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领导都十分重视执法工作,反复强调:农业行政执法中,要讲实事,讲证据、讲法律,讲程序,以人为本,打教结合。力争不出现行政复议案。

  二、加强教育,源头控制。为了减少农业行政执法中的错案发生,主要加强了三个方面的教育工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国策,从源头上控制行政复议案的出现。一是坚持了每年一次的生产企业、批发商、经营业主和零售商贩的集中培训活动。聘请法制专家、律师、农技人员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执法和农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讲授。提高他们农业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抵制不合格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坚持了每年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市共培训执法人员60余人,集中学习了农业法律法规,司法程序和办案程序及文书制作、行政复议等知识。并适时组织到先进的地方实地学习。今年,组织了全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长一行十三人赴湖北省荆州市县农业执法部门学习。三是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工作,以案学法,以案议法。通过开展学习和教育,提高了农资生产企业、经营业主的自我预防意识,提高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查案办案水平。

  三、依法行政,以人为本。在查处农资案件时,坚持以人为本,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惩教结合。坚持专项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分片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坚持批评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严格按农业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和要求进行,对初犯或主动配合,且数量较小或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人员,向他们说明情况,讲清政策,提出要求,限期改正,从轻处罚。对顶风犯案或累教不改者,从严从重处罚,绝不手软。

  资阳市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在省农业厅和各级农业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辛勤劳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数年来,没有出现一件行政复议案。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的肯定,受到了农资生产企业、经营业主和农民的好评,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三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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