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台签署农业交流与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09-12-19
本报杭州12月18日讯 (记者 袁艳) 今天,省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与台湾二十一世纪基金会在杭州签署浙台农业交流与合作协议。省委副书记、省对台农业交流与合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夏宝龙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浙江大学党委书记、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张曦和台湾二十一世纪基金会执行长孙明贤出席仪式。
夏宝龙代表省委、省政府对浙台农业交流与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祝贺。他说,交流与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浙台农业合作步入了一个新阶段,为我省对台农业交流与合作搭建了平台,也为浙江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希望双方切实履行合作协议,大力实施好具体的交流合作项目,力争结出丰硕成果,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根据协议,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合作,拟定详细的合作框架和内容,于近期共同组建“浙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推进两地农业领域的实质性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