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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有27个试点县开展新农保工作

发布时间:2009-12-31

  本报太原讯(记者曹英 □刘媛) 日前,记者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山西省15个县、市、区被列入首批国家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加上12个省级试点县,山西省明年共有27个试点县开展新农保工作。

  据介绍,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将由中央财政为试点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全额支付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目前中央确定的新农保试点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每人每年660元,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提高当地标准,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可领取直至终身,同时,统一了国家试点和省级试点的政府补贴政策,山西省15个试点县年满60周岁的农民每人每年最低660元的基本养老金全部由国家下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健表示,2010年山西省将实施“四四五”工程,即新农保制度覆盖400万人以上(其中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不少于60万人);保费征缴新增4亿元;并将着力抓好本地实施办法的制订和完善,抓好国家试点的启动和实施等五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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