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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粮食直补标准提高

发布时间:2008-04-14

宝鸡市2008年用于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标准已经下达,每亩由去年的17元提高到了44元。
据了解,宝鸡市委、市政府根据地方财政实力持续快速增长的有利条件,积极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并决定从今年起,每年从 土地出让金中拿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土壤改良、病虫害防治、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良种繁育补贴和优质粮生产重点 乡镇、村补贴等方面。同时,按照“三个继续高于”的支农惠农原则,由农业、财政、发改委等部门配合,抢抓国家出台新的粮食补贴政策的机会,多渠道争取粮食 生产、农业开发、国有土地建设等项目。在今年下达的23911.55万元惠农补贴总额中,粮食直补资金为4234.35万元,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与去年一 致;农资综合补贴为19677.2万元,资金量比去年增加了165.9%,补贴范围覆盖全市所有种粮农民,包括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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