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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粮食局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05-04-11

新疆自治区粮食局自2004年10月至今,已对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干部及地州市、县市级以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业务骨干450人进行了普遍培训,成效明显。

     一、培训工作重点突出,形式多样。为了贯彻落实好《条例》及其相关办法,自治区粮食局制定了周密的培训计划,采取“分级负责、分层培训”方式,先后举办了四期培训班,对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干部、地县(市)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第二步再分层培训县市业务执法骨干和社会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营造社会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 
   
  培训工作以《条例》为重点,紧扣《条例》主要内容,结合新疆粮食工作实务,学习了粮食市场放开条件下粮食安全和宏观调控政策、粮食收购许可制度、粮食监督检查制度、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质量卫生管理制度。并聘请自治区法制局法律专家就《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了专题讲授。考虑到粮食基层工作人员法规操作实务知识欠缺问题,培训主要通过法规理论与实际案例讲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加深了大家对《条例》及相关法规的理解。 

     二、培训工作重质量、重效果。为了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我局采取法规理论培训与专业实务培训相结合的方法,由局领导亲自授课,业务能力较强的处室领导担纲授课,讲解时点面结合,理论与案例结合,内容充实,由浅入深。除了举办《条例》专题培训班,提高各级粮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外,还专门组织举办统计制度培训班,对全区县级以上粮食行政机关统计专业人员进行了普遍培训。为全区下一步粮食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有效进行粮食宏观调控打下了基础。为了使全社会都了解和掌握《条例》法规,我局还通过新闻媒体和向社会涉粮企业、种粮农民印发《条例》手册的办法,宣传《条例》精神,力图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培训工作成效明显。通过培训,学员们对全面推进粮食“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重要意义有了深刻理解,对推进粮食流通管理法制化建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应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正确行使手中行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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