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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专题部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5-05-13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统一部署,今年5月份在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和广东等六个省组织开展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库存、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情况检查,以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现场核查工作,4月29日,江苏省粮食局在宁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江苏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生同志到会并作了讲话,他说粮食购销市场化以来,我省一直把库存管理作为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常抓不懈,每年均开展一次全面库存检查,各地在检查中不断完善清查机制,基本上达到了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积累了一定的库存检查经验。但是,在全国粮食购销市场化步伐不断加快,库存管理和检查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国家粮食安全要求不断提高,制度越来越严密的新形势下,我们对库存管理和检查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江苏粮食人形象,保持江苏粮食市场稳定,为国家粮食安全和顺利推进粮改“看好库存”,检查就是为了看好。要避免犯经验主义的错误,克服麻痹思想,防止松懈情绪,防止认为库存年年查老一套,查查而已;已市场化,查不查无所谓;查出问题没办法,检查难度大等等“无所作为”的思想,要从积极探索在市场化条件下市、县粮食局在转变职能中牢牢掌握地方“库存”主动权的高度,从提高驾驭市场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高度研究和对待,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化制度。首先开展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检查工作是加强和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保障当地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因为稳定的粮食库存是政府调控粮食的有力工具,是企业增强应对市场能力,提高经营效益的有效办法,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所以“库存”是粮食市场化后国家粮食安全在粮食流通领域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检查摸清家底,掌握实情,可以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有力依据;其次开展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可以督促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依法及时、准确地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有利于地方粮食局顺利切入履行依法监督检查职能,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真实情况,为国家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第三开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现场核查工作,有利于推动粮食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市场的秩序,优化中央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以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提高驾驭粮食市场的能力和水平。

  李明生局长强调,检查库存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基层,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粮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一是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二是明确要求,突出重点;三是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四是严明纪律,严格要求。

  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韩峰处长主持了会议,局购销调控处叶如生处长就检查工作作了具体布置,各市购销调控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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