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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府常务会议研究粮食工作确保有粮卖得出

发布时间:2005-07-05

今天,省长周伯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当前粮食购销工作和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省粮食局关于当前粮食工作的汇报。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在去年粮食增产丰收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粮食工作呈现了良好的态势。粮食购销两旺,农民利益得到了保护;粮食企业改革进展顺利;粮食产业化经营初见成效;粮食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粮食工作迈出了步伐。
  会议指出,当前全国粮食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而我省新粮即将上市,做好当前粮食购销工作,保持粮价和粮食市场的基本稳定,直接关系到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村稳定,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必须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执行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一是要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坚持引导和鼓励多渠道收购粮食,鼓励粮食主销区直接设点收购。二是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要坚持挂牌收购,敞开收购;要增加粮食收购点,向社会公布定点收购点,扩大收购点的覆盖面;改进收购服务方式,为售粮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压级压价、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三是合理调控市场粮源。在新粮上市前,要有计划地做好储备粮的销售工作,确保稳定市场粮价,稳定粮食市场供应。四是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金调度工作。省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确保粮食收购不打“白条”。农民售粮的收入,不允许任何部门搭车抵扣。五是国有粮食企业要继续深化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运行机制。
  会议听取了省经委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省推进“三化”进程的工作重点,是全面实现小康的亮点,是抓住机遇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要点,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方向。我国宪法赋予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经济主体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地位,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战略决策,全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统一认识,认真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省直各部门特别是经济监管部门都要在文件颁发后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增、取消和调整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要求有关部门做好行政许可项目调整后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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