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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粮食局在吉安市召开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5-12-26

12月22日,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在吉安市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今年以来的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对2006年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省粮食局路线副局长到会并讲话。全省11个设区市粮食局的分管局领导和业务科长参加了会议。
     路线副局长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动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形势,按照粮食行政管理法治化的要求,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方面作了积极努力和探索,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从整体上看有了一定的进展。一是监督检查机构建设有了良好的开端。省局成立了监督检查处,部分县市区粮食局设立了执法队伍,努力克服困难为执法创造一定条件。二是监督检查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营造出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良好氛围。三是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四是逐步开展了粮食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路副局长还指出,当前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路副局长强调,2006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按照国家粮食局提出“五个要”的要求,即:监督检查重点要为粮改大局服务,行政执法重心要向基层转移,工作体系建设要向市县延伸,队伍建设关键要提高整体素质,制度建设目标要突出依法管粮。
     第一,进一步提高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各地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从加强监督检查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入手,扎扎实实地抓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第二,按照“五个要”的要求,全面抓好监督检查工作。一要为粮改大局服务,将此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根本。全省粮食部门要加强体系建设,并把体系建设向加强日常监管转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做好对各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用粮的监督检查,搞好粮食库存抽查,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加强对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和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情况等的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二要将行政执法重心转向基层,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对粮食经营者的粮食收购资格情况、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使用的仓储设施设备情况、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等的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大部分要落实到基层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局主要是加强对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要特别强调的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问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内部一定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落实到监督检查具体职能科股室。三要将工作体系延伸至市县,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来抓。在继续加强设区市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的同时,明年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将工作体系建设的重点向县市区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延伸,为行政执法重心向基层转移提供组织保障。四要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关键来抓。2006年要向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普及行政执法知识,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省局制定的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培训要立足提高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管粮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将课堂培训与执法工作现场培训相结合,既要讲解理论知识,又要注重执法实践和具体案例,通过多样化的培训和实践,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今后要将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形成制度。五要加强制度建设,围绕依法管粮加强监督检查。今年将围绕省局下发的《全面推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继续抓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各项制度建设。
     第三,认真抓好当前的几项主要工作。各市、县(区)粮食局要加快研究上报职能、机构、人员的“三定”方案。要认真做好今年的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提出明年的工作打算。要抓好“两节”的粮食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要认真抓好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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