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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局大力发展粮食经济 服务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6-05-18

2006年的农村工作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抓住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建设现代农业,保障粮食安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产粮大省实际出发,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方略,强化为农民服务,引导粮食生产、搞活粮食流通,促进粮食经营企业加快发展,提升粮食产业整体市场竞争力,努力把我省粮食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是我们全省粮食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在认真学习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一系列政策基础上,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粮食经济发展实际,确定全省粮食行业抓好五件实事,全力参与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完善和落实粮食购销工作新机制,确保农民余粮销售顺畅,全面搞活粮食流通

        我省是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是农业的基础和优势所在,也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粮食流通工作的基础在农村,粮食流通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我们粮食行业必须服务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局,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强化服务措施,全面搞活粮食流通,为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做出应有贡献。

      (一)完善和落实引导生产、指导购销的工作保障措施,为农民余粮销售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我们粮食行业要在粮食购销工作的指导、服务范围上,实现“四个拓展”:由过去主要注重收储环节向粮食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全过程拓展;由过去主要注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拓展;由过去主要注重政策、技术指导服务向信息、技术、政策、运输、资金贷款、市场监管等全方位拓展;由过去主要注重直接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引导、指导、咨询、提供合作平台、推广典型经验等多种方式拓展。要在服务措施上,做到“四个加强”:(1)加强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分析预测,通过黑龙江粮油中心批发市场设立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建立粮食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的“早餐前后”、“黑土家园”等热播栏目,以专家访谈等形式,及时向农民及粮食经营者提供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等相关信息。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安排粮食生产,调整种植结构,提高粮食品质,适时适价出售余粮;指导粮食经营者入市开展粮食经营。(2)加强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落实技术指导保证措施,采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屯、农户现场指导和开展技术讲座等多种形式,面向农民推广粮食收获、脱粒、降水、整理、储存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帮助农民提质增收。为各种所有制的粮食经营者提供粮食检验、粮食烘干、科学保粮等各方面技术服务,指导其提高粮食经营的规范化水平,规避风险,增加经营效益。(3)加强政策服务。大力宣传和认真落实国家、省政府确定的鼓励粮食有序流通等各项粮食购销政策,协调解决好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等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对所有合法粮食经营活动不准排挤、不准刁难、不准设卡、不准阻碍,为农民自主入市销售余粮和各种所有制粮食经营者开展粮食经营创造良好政策和市场环境。(4)加强粮食运输协调服务。继续加强与经委、铁路等方面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疏通和拓展我省粮食向省外的流出通道,努力为粮食外销提供运输服务。

       (二)进一步推进与主销区的粮食产销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拓宽粮食外销渠道。抓住国家确定实施“基本立足国内保障粮食供给,努力保持粮食紧平衡、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宏观调控方针和目标的有利机遇,用好国家关于促进产区粮食向销区合理流动的配套政策措施,继续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机制、企业运作”和“丰歉保证、同等优先”的合作原则,加大“走出去,请进来”等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产销合作工作。(1)进一步开拓省外粮食销售市场。今年要在巩固、扩大与东南沿海和京、津等主销区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加大对西北地区粮食市场的开拓力度,进一步扩大我省粮食在西北地区的市场份额。(2)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总结推广佳木斯市引进益海集团建立粮食深加工基地,密山与杭州联营建立收储加销基地,木兰与上海奉贸区合作开展基地连农户的粮食产业化经营等典型做法,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吸引主销区来我省建设粮食生产、收储、加工基地。(3)继续办好“2006?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积极谋划项目,加强与省外联系,巩固老客户、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做好交易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巩固和扩大其影响力,全力打造黑龙江特色产销合作品牌。(4)加强与主销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采取定期互访、举办高层论坛等方式,落实好国家出台和产销区政府间制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和引导企业发展粮食产销合作,巩固、扩大合作成果。(5)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在对全省各地几年来与主销区开展产销合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发现成功典型,总结推广先进作法。

       (三)指导粮食经营企业搞好库存粮食销售,实现粮食购销良性循环。对库存“老粮”和新粮销售统筹安排,一并推进。“老粮”将根据国家安排,严格规范运作,确保完成。对库存新粮,努力做到当年购当年销。在全面指导各种所有制粮食经营者按市场机制加快粮食销售的同时,突出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新粮销售的组织、指导,省对各地下达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新粮销售指导性目标。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等各种所有制粮食经营企业主动适应和开拓市场,算好经济帐,采取灵活有效的销售策略,规避经营风险,增加企业效益。

        (四)加强粮食行业诚信建设。认真贯彻实施《“诚信龙江”建设方案》,结合粮食行业实际,深入开展粮食行业“诚信兴商”活动。加强对粮食购销合同、协议签订和履行情况的指导,宣传先进诚信典型,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行业信用守则,严格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全省粮食行业自觉维护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业形象,提升行业信用水平和公信度,打造全省粮食行业整体诚信品牌。

    二、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培育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粮食企业群体

        要全面搞活粮食流通,发挥粮食流通对现代农业建设的引导作用,我们必须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培育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粮食企业群体,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现有存量资产和长期累积形成的粮食购销渠道等资源优势,转变为粮食产业发展的经济优势。

      (一)推进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构建粮食宏观调控新型载体,培育发展粮食企业集团。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范实施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增强企业活力。(1)以国有控股为主要方式推进企业产权改革。以县(市)、市区为单位,通过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打造一批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对暂不具备条件搞国有控股改造的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要打造成规范的国有独资的粮食购销企业。对暂不具备产权制度改革条件的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保持产权国有性质不变的条件下,也要采取租赁经营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增加企业效益。(2)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国有独资、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都要面向市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主动开展粮食经营,扩大企业经济效益,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在需要时,都可作为宏观调控载体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中央、省、市(地)储备粮等政策性用粮经营业务,并按政策获取相应补贴收入。(3)组建粮食企业集团。指导国有独资、控股粮食购销企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提高粮食企业的组织化程度,逐步做实、做强、做大,提升粮食企业体市场竞争力。

       (二)加大非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资本退出力度,培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粮食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国企改革总体部署,对非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依据省政府[2004]55号文件确定的股份制改造、出售、租赁、关停、歇业等改制形式和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的相关政策要求,在各地政府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因企制宜,制定实施加快推进非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资本退出的具体方案,从今年起积极稳步推进。对尚未实施改制的非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今年内要完成改制120户以上,对去年已完成改制的150户非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国有资本退出的方向继续深化改革。努力盘活国有粮食企业存量资产,发挥搞活粮食流通的功能作用,培育多种所有制粮食市场主体,发展粮食流通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三、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发展壮大粮食产业

        要解决农民粮食分户生产与市场对接的突出矛盾,引导和带领农民整体进入市场,提高粮食产业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全省粮食产业整体市场竞争力,我们必须加快转变经营观念和经营策略,发挥好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

       (一)大力发展粮食产购加销一体化经营。按照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突出发展粮食加工业”的要求,结合粮食行业实际,我们把粮食产、购、加、销一体化经营作为一项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工作来抓。具体在二个方面搞突破:(1)继续为竞争实力较强的其他粮食经营者搞好代理配套服务。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场地、仓储设施、技术、粮食购销渠道等资源优势,为中粮集团、新加坡益海集团、大连金信、北京汇福、九三油脂、北大荒米业等省内外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业转化用粮企业搞好代收、代烘、代储、代运等配套服务,在配套服务中壮大自身实力,形成粮食购销型和仓储物流型等龙头企业。(2)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玉米主产区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动与大型玉米加工转化企业搞好联营、联合,甘当“第一车间”,在玉米加工产业链条中发挥作用;水稻主产区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大力发展水稻加工业,以加工环节为核心,开展产购加销一体化经营。充分利用鹤鸣米业、香兰米业、绿都集团等大型国有粮食企业已有品牌和市场份额等优势,做实做强加工业,同时采取品牌联接、收储配套等方式,带动其他水稻收储、加工企业发展产购加销一体化经营,提高水稻资源综合效益。

       (二)积极培育粮食企业集团,发展粮食集团化经营,提高粮食企业的组织化程度。(1)指导国有独资、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主动开拓市场,努力发挥集团化经营的带头作用。国有独资、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要主动开拓省外粮食市场,积极扩大粮食销售网络,建立在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加强与当地其他粮食经营者和生产者的联合,发挥好粮食集团化经营的龙头作用。(2)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间开展联合经营。鼓励和支持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与国有参股的粮食经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他粮食经营者采取品牌联接、收储配套服务等方式,实施一体化运作,形成粮食经营联合体,实行集约经营,扩大经营效益。(3)培育大型粮食企业集团。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打破部门、区域、所有制等界限,以产品为纽带,整合品牌、销售渠道、技术和存量资产等资源,组建在一定经济区域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粮食企业集团。

       (三)积极招商引资,促进粮食产业升级和提高粮食资源综合效益。按照省政府部署,我们全省粮食行业将2006年确定为招商引资年,依托各地粮食资源和国有粮食企业存量资产等优势,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引进龙头企业等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粮食资源综合开发,优化国有粮食企业资本结构,活化粮食经营流动资金,促进粮食产业升级和提升粮食资源综合开发水平。一是主动走出去,寻求项目合作、贸易合作,引进省外大型粮食企业进入我省建立粮食生产、收储、加工基地,提升粮食产业化经营水平。二是主动与中粮、新加坡益海、北京汇福、大连金信等省内外大型粮食加工企业企业搞好收储服务,实现互利双赢,扩大粮食资源综合开发效益。三是主动为粮食大项目服务。组织、指导各地国有粮食企业加强对已引进的新加坡益海、山东黄淮集团、信中集团等一些大型水稻、玉米加工项目的配套服务。完善、落实主动为大项目提供优质服务的长效措施,在发挥好一期项目和资金作用的同时,真正把二期、三期等项目和资金引进落实到位。利用我省加大非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资本退出力度的机遇,积极开展招商改制。以招商促改革,以改革招大商,带动我省粮食产业不断升级,提升粮食产业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证粮食安全

        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粮食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闪失”。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证粮食安全,是一项重要经济任务,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加快建立以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和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粮食应急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持粮食市场基本稳定,保证粮食安全。

      (一)进一步健全省级粮食储备制度和调控机制。按省政府部署,于今年新粮上市时,收购部分新粮充实省级储备,并抓好规范管理。满足省政府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和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宏观调控需要。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信息质量,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完善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工作体系,及时准确掌握粮食市场变化情况,以便对市场重大波动等重要情况及早发现、及早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公共突发事件粮食应急保障机制。

       (三)加强粮食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粮食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加快粮食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功能,降低粮食流通成本,提高粮食流通运转效率。(1)建设粮食市场体系。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农产品批发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要求,依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现有场地、库房、铁路专用线等资源条件,采取联营、自办等方式,积极稳妥地培育和壮大一批区域性粮食市场,为粮食集散提供便利;已开办的粮食市场要完善交易、信息、结算、质检、仓储、运输等服务功能,为进场粮食经营企业和粮食生产者提供优质服务,增强市场吸引力;切实发挥黑龙江粮油中心批发市场龙头带动作用,主动与省外粮食市场以及各地搞好对接,逐步形成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的粮食市场体系。(2)建设粮食信息服务体系。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抓好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的要求,重点推进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经营企业间实现信息网络连接,加强和改进全省粮食信息的开发采集、加工整理、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健全粮油信息工作制度,充实信息内容,发挥好《龙粮网》、“全省粮食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计算网络”等现有共享资源的功能作用,提高信息服务质量。(3)建设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健全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要求,以现有粮食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整合资源,去年在巩固、提高已建立的6个区域性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服务功能基础上,今年再挂牌设立4个区域性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初步建立起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监控工作框架体系。加强田间粮食质量调查、粮食品质测报和库存粮食质量、卫生状况监测、监控工作,发挥粮食信息引导作用,树立我省粮油产品“优质绿色安全”的品牌形象。(4)建设粮食现代物流体系。按照国家关于今年“优先启动东北地区粮食流出通道”粮食物流设施建设的部署,抓住机遇,搞好调研论证。加强与铁路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实施粮食铁路运能布局调整,依托重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批发市场等设施资源,采取发展粮食铁路运输重点保障大型企业和战略装车点等方式,提高粮食流通运转效率,提升粮食产业整体竞争力。

    五、依法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为推进粮改和粮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好正常粮食流通秩序,是加快发展粮食经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后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项重要法定职责。因此,我们要切实转变部门职能,全面履行好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职责,为促进粮食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加快转变部门职能,全面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际需要,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优质服务贯穿于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全过程,为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粮食资源基础性作用提供保障,做到依法行政与推进粮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互相促进。把粮食部门行政执法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岗位和人员,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文明行政。

      (二)规范实施粮食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搞活粮食流通。继续做好粮食收购资格、陈化粮购买资格和粮食检验、保管、防治、烘干等管理技术人员资质行政许可工作,开展粮油竞价交易员、购销员、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等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培育、壮大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加强粮食行业管理、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依法参与粮食流通,发展壮大粮食产业。

      (三)加强市场管理,维护粮食和食盐正常流通秩序。我们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对粮食收购、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食盐专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粮食收购中压级压价、拖欠农民售粮款、坑农害农和不按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倒卖非加碘食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正常粮食和食盐流通秩序,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经营者、粮食和食盐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粮食部门内部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加大力度,强化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盐政执法机构内部的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树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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