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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有利时机 加快推进海南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发布时间:2006-07-07

  6月5日,海南省粮食局召开局务会议,传达贯彻5月25—26日在哈尔滨召开的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传达《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精神,认真学习聂振邦局长题为《完善体制机制 保障粮食安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的重要讲话、任正晓副局长题为《深化改革 加快发展 积极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工作报告,研究我省的贯彻意见。

        会议认为,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国务院16号文,总结了“十五”时期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六方面工作,四条经验,分析了“十一五”期间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需要把握的“四个问题”,部署了当前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八项主要工作。海南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工作部署符合国务院16号文,符合国家粮食局的工作部署,当前的主要任务要认清形势,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我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会议认为,海南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省委、省政府决策正确,部署科学,近期目标明确。2004年11月8日琼府[2004]59号文对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作出总体部署;2005年5月8日召开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座谈会,部署工作,交流经验,明确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2006年4月17日召开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琼海现场会,总结推广琼海经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明年上半年全省总体上完成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任务。目前,省直和琼海市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基本完成,各市、县有不同程度进展。

        会议分析当前海南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形势,认为当前时机非常有利:一是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各市、县党委、政府的重视,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二是职工安置有政策,有扶持,有共识,改革大环境非常有利:2002年省政府颁布的《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和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的意见》使职工安置有基本政策依据;我省建立的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制度和再就业体系,为分流职工续参保险和纳入市县再就业体系管理提供保障;省财政、省粮食局制定的《海南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了省政府确定的扶持政策;经过前段的动员,粮食职工对改革、分流和安置形成共识,要求改革呼声日趋强烈。三是改革有工作基础,有经验可借鉴。各市、县通过前段工作,基本摸清家底,基本把握政策,基本形成改革思路,基本分离政策性经营企业,进度快的市县已变现部分资产,安置部分职工;琼海市改革为市县改革提供比较完整工作经验。

        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一系列部署和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琼海现场会的精神,按照明年上半年总体完成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目标,加大力度,切实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布局和改革、改组,承担政策性经营的国有粮食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全面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其他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深化改革,退出国有行列。二是完成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做好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接续等工作。三是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认定和剥离,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以外的各项亏损挂账和债权债务,实现省政府提出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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