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肉羊案 5名涉案人员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1-28
今年4月,山东庆云县肉羊发现“瘦肉精”引起国内广泛关注。日前,5名涉案人员被庆云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该案苗吉先、刘玉国、刘铁军以及苗建平、李崇杰均系庆云县农民。2011年1月,苗吉先、刘玉国、刘铁军共同出资,在吉林省通榆县购买数百只小尾寒羊,后数次通过他人购买“小料”(俗称“瘦肉精”)共计四袋。3月初,三人开始在羊饲料里添加“小料”喂羊,当月底,苗吉先、刘玉国将192只羊卖给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戴庄子村。
苗建平在得知刘玉国、苗吉先、刘铁军给羊喂“小料”被查获后,于4月3日指使李崇杰等人将所剩“小料”埋于坟地内予以销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苗吉先、刘玉国、刘铁军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并出售,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2年、罚金1万元;苗建平、李崇杰二人助其销毁证据,均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庆云县人民法院透露,五名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没有提起上诉,现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食品安全是大事,可能现在好多人为了赚钱,不顾别人死活。以前都是给猪肉注水,这还好点,水对人还没什么危害。后来又有麸皮里掺杂滑石粉的,再后来就是牛奶里掺杂“三聚氰胺”,现在又开始流行给牲口喂“瘦肉精”。可这些东西都是对人体有伤害的,简直“视人命如草芥”。金钱至上原则频频作怪,政府缺乏有效监管。